一、雙向轉診的原則
1、患者自愿的原則。在不違背醫療保險制度規定的前提下,從維護患者權益出發,充分尊重患者的選擇權,切實當好患者的“參謀”。
2、分級診治的原則。從降低患者費用出發,小病、常見病、疾病康復在社區分院或縣鄉醫院,危急重癥在醫院或轉上級醫院。
3、無縫式管理原則。建立起有效、嚴密、實用、暢通的上下轉診渠道,為患者提供整體性、持續性的醫療服務。
4、醫院上轉條件:
(1)臨床各科急危重癥,難以實施有效救治的病例:
(2)不能確診的疑難雜癥病例;
(3)重大傷亡事件中,處置能力受限的病例;
(4)認為需要到上一級醫療機構做進一步檢查,明確診斷的病例;
(5)其他因技術、設備條件限制不能處置的病例。
(6)患者自愿要求轉上一級醫院進行后續治療的患者。
下轉條件:
(1)急性期治療后病情穩定,需要繼續康復治療的病例;
(2)診斷明確,不需特殊治療的病例;
(3)各種惡性腫痛患者的晚期非手術治療和臨終關懷;
(4)需要長期治療的慢性病病例;
(5)老年護理病例;
(6)一般常見病,多發病病例。
(7)患者自愿要求回下一級醫院進行后續治療或康復的患者。
(二)雙向轉診程序
1、醫院與上級醫院、社區分院或縣鄉醫院確保信息聯系暢通,按轉診原則上轉或下轉。
2、轉診前要提前與轉診醫院聯系確定。
3、對上下轉診患者進行跟蹤管理,建立病歷檔案。
4、對上下轉診醫院的患者,及時接診。
5、由社區分院或縣鄉醫院轉入醫院的患者,病情穩定后,醫院及時將患者轉回,繼續進行康復治療。
(三)雙向轉診要求
1、醫院與上級有關醫院、社區分院、縣鄉醫院建立雙向轉診關系,制定科學便捷的服務流程,設專人負責,實行24小時連續服務,確保轉診渠道通暢。
2、醫院上轉或下轉患者都要填寫“轉診單”,下轉患者要注明患者的治療情況及下一步康復計劃;主動加強與上級醫院的溝通,及時掌握上轉患者的診斷治療情況,做好轉診患者的追蹤服務工作。
3、對轉診患者要認真進行登記,事先做好上下聯系工作,轉入醫院的患者要及時安排專人送至病區或門診。
4、醫院對社區分院或縣鄉醫院上轉來的患者實行免收掛號費,優先就診、檢查、交費、取藥,優先安排住院,確?;颊叩玫郊皶r治療。
5、對下轉診斷明確、病情穩定或康復期的患者,要及時提供連續性的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計劃。
6、對醫院醫生、社區分院及縣鄉醫院醫生進行雙線轉診的病種范圍、適應癥、轉診流程和保障措施進行培訓,熟悉轉診醫院的基本情況及醫療專家特長,常用檢查項目價格。
(四)保障措施
1、“雙向轉診”工作由醫務部、門診服務中心共同負責,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。
2、把雙向轉診納入科室考核,監管雙向轉診工作的實施。
3、治療結束后不下轉或不提供住院治療情況,沒有下一步治療、康復計劃的,對主管部門和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。
4、符合上轉條件的患者,在征得患者同意后,及時上轉。
5、加強醫療技術知道,提高轉診患者的診療質量。指定專家定期到協議醫院或鄉鎮衛生院進行坐診、會診、培訓,提高轉診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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